隨著第一期工程的順利完成,第二期兩層高挑的「大雄寶殿」同時施工,建坪計五百坪,於七十一年十一月完工,由當時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副秘書長、主任秘書聯合剪綵。加上先完工的第一期工程,成為階梯式的五層樓宮殿型建築,總建坪一千七百多坪,耗資一億七千多萬。七十二年三月,又斥資新台幣三千萬元,興建一座面積三百坪,二層樓式的老中大殿,於七十四年十一月落成啟用,並敦請當時任法務部部長的前副總統李元簇先生、監察院長余俊賢先生及時任台北縣縣長的今交通部長林豐正先生等人聯合剪綵。